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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 (第2/2页)
了口气。 “过去的事都过去了,说也没用。” “只是,把那个孩子和馨馨放在一起养不行,不是亲生的亲家母和奕泽肯定不可能一碗水端平。这孩子心里哪儿能没有点比较,等以后她大了,想得会更多,”张翠顿了顿,又一脸担忧地道:“这次是把馨馨推湖里,下一次指不定做出什么更危险的事来。” “那你说我能怎么办?”宋可欣皱起眉:“她现在还未成年,放哪儿都不合适,又不能让她自己在一处房子住,那样更奇怪。” “我今天来就是想跟你说这件事,我的意思是先把她送到老家去住一阵子,正好咱们村里有个叫张强的你还有印象没?那人今年应该有四十七八岁了,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一直没娶上媳妇,也没个一男半女的,正好可以让林昔去他家。” 宋可欣心里咯噔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这个方法:“你是说把林昔送给那个张强养?” 这样不行吧,小一点的时候还可以,现在林昔那么大了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,再送人养肯定不行。 “也不算吧,”张翠摇头:“那个张强说起来算是你爷爷那边的远亲,跟咱们能扯上点亲戚关系,林昔过去了,就说是在亲戚家暂住,这样听起来也合适。” 宋可欣明显心动了,但还是有些犹豫:“可是——这样是不是不太好?” “哪儿有什么不好的,把她送过去,一来可以把两个孩子隔开,保护咱们馨馨,二来,村里人简单老实,在村里待着也能防止那孩子再生什么坏心思,越长越歪。” 张翠见宋可欣神情出现松动,又继续劝道:“继续养在这里,你也难受,那孩子也会多想,送去乡下,对你对奕泽、对咱们馨馨、对这个家都好。” “对她自己也是好事,没了比较,她也没法去嫉妒馨馨了。” “至于这边,你们随便说个理由,说她去国外了、去外省了都可以,就是直说身体不好,送去老家住一阵子,人家也不会说闲话。” ——好像的确是这样。 宋可欣下意识地点点头。 “那张强那边妈你联系了吗,对方同意吗?”宋可欣问。 张翠拍拍宋可欣的手:“放心吧,来之前我专门托人去问了,对方没说不愿意,咱们每个月打点生活费过去就可以了。” 宋可欣又点点头:在乡下的开销不大,出点生活费不是什么大事。 “那这件事就这么弄吧。”宋可欣想了想,同意了——这些年,天天面对林昔,她已经心力交瘁。起初还不觉得,越往后她越觉得累,甚至偶尔会觉得是自己对丈夫不忠。 “我就是担心林昔那边说不通……”宋可欣面露为难。 “放心吧,这件事我来……” …… 听到这里,林昔已经不想再继续听下去。 林昔安静地转身上楼,回到自己的房价,从书包里翻出一个已经被压扁的小面包啃了两口便又回到了床上。 —— 小说里,的确有一段,‘林昔’被姥姥送去了乡下老家。 被送到那个叫张强的男人家时,一开始对方表现得还算淳朴热情,可等张翠一走,那人就暴露了本性。 张强平时没工作,也不种田,靠着扶贫救济金过日子,他连自己都养不活了,更加没想过要什么女儿,要也该要个儿子。 张强答应了张翠的要求,不过是贪图对方每个月给的500块生活费。 ‘林昔’在张强那儿住了几天,张强也不让她去上学,就让她每天和自己待在屋里。 起初,张强只是让‘林昔’干活,帮他做饭打扫,洗衣服洗袜子内裤,后来张强开始对‘林昔’动手动脚、甚至偷看她洗澡。 最后有一天,张强直接把‘林昔’锁在了屋里,绑在床上打算猥亵她。 ‘林昔’死命反抗,弄烧了屋里的老电闸,将整个房子都弄烧起来,才终于脱困。 见张强家烧了起来,整个村子的人都跑过来帮忙的帮忙,看热闹的看热闹。 林奕泽和宋可欣知道这件事后,担心事情闹大、闹到外面的媒体知道,便赔了张强一笔钱,又将‘林昔’给接了回去。 小说里的‘林昔’虽然最终没事,也回到了原本的家里,但却因为这一件事,让她的性格开始渐渐变得扭曲起来。 …… 想到小说里的情景,林昔遍体生寒,胃里一阵阵地泛着恶心。 ——不能坐以待毙,她得想办法脱身。 林昔脑子里开始飞快算计起来,考虑着最可行的方案。 —— 第二天早上,家里的佣人似乎终于想起来家里还有个林昔,敲门叫她吃饭。 林昔换了校服下楼。 饭桌上,林昔神情麻木的吃着饭。 其他人却好像没有注意到她的异常。 对面的林安馨偷偷看了林昔几眼,轻声问:“姐姐,你没事吧?” 见林昔不说话,林安馨又道:“那件事不怪你。” 说罢,林安馨还朝着林昔甜甜一笑。